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7) 第242号

【发文机关】国税函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重要级别】重要

【执行日期】2007年02月28日

【废止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结合2007年海关进出口税则(10位码电子版),税务总局编制了200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070301A),现予下发,供各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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