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失效】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9) 第229号

【发文机关】国税函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30日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重要级别】重要

【执行日期】2009年04月30日

【废止日期】2012年07月01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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