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10201A版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函(2011) 第117号

【发文机关】国税函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8日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重要级别】重要

【执行日期】2011年02月28日

【废止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1年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9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1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附件.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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